Monday, April 13, 2009

好久不见

昨晚,我收到了一通意想不到的短讯。这通短讯乃由好久不见的他发的。原来,荟莉把我的手机号码给了他。

我不知荟莉何时重遇他,也不知他的样子已变得怎样了。但,我真高兴他犹记得我们这两个小学同学。捏手一算,我们已八九年没有见面了。最后一次的见面是在我念中一或中二之时,于荟莉的姨妈旧家那儿。本来,我想我们应该不会再有任何联系。

还记得当年,他未曾通知校方就退学,还告诉我他爸已帮他转到另一所学校。当老师问我时,我也傻傻地回答他所说的。其实当时,我不知该相信他与否。我老觉得他是因为当年成绩差,又遇到那般现实的级任而在逃避。当然,我亦有想过他的父母应该不会牺牲自己孩子的前途,让他尚未念完六年级就辍学。或许,当时的我只纯粹地希望他找到一条属于他的路。

当得知他已有份不错的工作,我也感欣慰。当年在那个仅用成绩来衡量学生的老师眼中一无是处的他现在可以大声向她喊话,因为他证明他有着一个有用之躯。一个人若肯努力改变,谁也不能看不起他。不然,人们只会暴露自身的愚蠢。

嗯,我希望迟些和荟莉与他叙一叙旧!看看当年那矮小的他有没有长高得很多。但,依我看,机会很小,皆因与我相熟的男性好友都不超过一百七十公分。就看他能否打破此记录。哈!

笔于2009413日凌晨

1 comment:

  1. 哈哈,我可超过170公分哦...
    无论如何,很高兴见回你这位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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